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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产品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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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政策
代理产品价格政策根据市场动态、价格调整而调整。一般采取价格调低不调高的原则,价格调整后执行新的价格政策,此前的价格政策作废。每次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(书面或传真),同时明确价格政策的生效时间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的作废时间。
代理商的价格保护
1. 自新价格发布之日起前30日内的存货进行价格保护;若原进货价高于新的价格,则在以后的提货中给予差价减除;若原进货价低于新的价格,则按照原价格结算。
2. 产品价格决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超出价格政策范围进行经营活动。如确因市场竞争的需要而调低于甲方市场最低限价时,必须事先报甲方同意后执行,并仅对该项特殊情况有效,以确保甲方产品价格政策的统一性。
产品批量折扣的优惠
1. 甲方按乙方每年度累计订货量实行一次性返利,订货量达100台返1台,软硬件产品均按此类推。
2. 乙方所建立的分销商和向甲方其他区域代理商的相互调拨订货,其批销价在甲方价格政策范围内由乙方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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